不俗不是人
每天睡觉前,总有一个习惯,想想许多事情(当然酒多的时候,头痛的时候例外),绝对不是什么所谓的每日自省什么的,而是去品味一天的繁琐,从中品味可以记忆的元素。记住的往往是很俗很俗的东西,比如:踏步档的红烧羊肉好吃,打麻将自摸的那张夹二条,坐三轮车看见的女孩很阳光什么的。
就像回家晚上的那个梦,醒来除了自责外,只是不断地在回忆那几本善本书,据说很多梦都是黑白的,可我做的梦一向是彩色的,破烂的善本书,黄黄的,是那样清晰。醒来要不是理智告诉我,我一定会相信那绝对是真的。
有时疑惑的事很多,觉得一切都是冥冥中自有天定,许多事是怎么发生的事前都是有预兆的,过后想来不免后悔。
比若这几天收到短讯,在收到前的几秒,其实我已经知道了。
很久没有和人海阔天空在电话里聊天了,发现其实不是很难的事,现在说起往事,就像在和别人讲故事,看来时间真是个好东西。善于忘却绝对是快乐的,但总有一些东西,潜入你内心深处的东西,你会终身难忘。哪怕已经尘封很久,一旦被勾起,还是隐隐作痛。
许多片段,只有片段,甚至已经搞不清那些片段的因果关系,但片段还是那样清晰,仿佛一切都在昨天,景色和声音完全真实。
以前有个朋友说过,说我像是来自月光下的迪斯科舞场的精灵,剖开自己血淋淋的胸膛,然后背过身去,只留下背影。现在想来有点好笑。我们都曾经年少,曾经崇高。曾经是翩翩少年,曾经用阳光的心善待生命、挥霍生活。
那些已经很是遥远,佛也好,上帝也好,不管你叫他什么,他只是默默地在看着,那只是一种状态,只是不着边际的一种若有若无的一种力量。
在记忆里,就是俗的境界,若说不是,那一定是谎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