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乐原则
快乐和痛苦总是相伴而生,其比值应该约等于一。皇帝也好,叫化子也好,可能其享受的快乐,尝到的痛苦不同,但对人的影响可能也是一个比值的问题。
所谓大起大落,也就是偏离这平衡的轨道远了一点,但总比值也应该是相同的。
大学时有个同学,基本上属于那种波澜不惊的,生活也是极其有规律的,每天晚上10点吃三块饼干,然后洗洗睡觉,脱下的衣服放在被子上,包括那双袜子,天亮了,起床,衣服和袜子还是一动不动在那里,我甚至怀疑他连梦都没有。那小胖脸可真的可以说是那个白里透红。
可是大四那次外语系的性感娘们的一次挑逗,就一下让他幸福上好几个礼拜。从此被子就几乎没有一点在床上过了,正是一下打破了这种平衡。由于对快乐的品尝缺少了消化能力,之后来的痛苦也就变得难以承受了。
本来那个娘们就是玩玩的,结果到毕业前,终于得了精神分裂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