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的缘起是吃饭时,旁边的同事居然买了让人垂涎的干菜扣肉,那香喷喷扑鼻而来,已经整整29天没有碰俺最喜欢的红烧肉了,减肥期间只是小吃了两次猪蹄。那放在嘴里含着就化开,只要用舌头轻轻kiss一下,那一点不觉油腻的肥肉就荡漾在喉咙的感觉已经有点陌生了。
于是悄悄用筷子,从同事碗里夹了一块小小的肥肉,放进嘴里。但是那种感觉并没有回来,因为那块肉实在是太小了,小得只是让人刚刚想起图总妈妈烧的红烧肉。
图总者who?原e报美女记者也。她妈妈非常好客,一次编辑部小草、小S、料子一起去图总家吃饭,她妈妈烧了很多菜,最后是最拿手的红烧肉。此时,大家肚子在灌了无数的啤酒以后,基本已经满了,但是图总的妈妈看着这三个帅小伙子,绝对是有点挑花了眼,执意说,这碗肉你们三个是一定要吃掉的,还在旁边监督。可怜老实的小S。至少表面很老实的小S被大家推荐为代表。嘴里含着一块,筷子上夹着一块,内心却是瓦凉瓦凉的。而料子和小草这是在一旁幸灾乐祸。
所以,俺打算偷偷跑到图总家去一趟,说不定她们家今天做红烧肉了。从报社到图总家,不算远,上次打车是8km,为了吃红烧肉打车化上20元,显然太不经济了,还是走路吧。一个多小时以后,到了图总家的小区,突然发现,居然忘记了她家住在哪一栋楼了,因为吃肉心切,手机又忘记带了,悻悻然只好返回。那个心实在是太不甘鸟。走回报社后,拿上手机,急匆匆再次前往,到了图总的楼下一看,已经过了7点,彻底晕倒,这个时候跑人家里吃饭合适吗?理智告诉俺,是不合适的。此时人已经累得象干了一天活的毛驴,肚子8787的直叫唤,还是打车回家吧。化了20元,结果红烧肉还是没有吃到。晦啊!
这段文字要是发在群里,没有人会以为俺贪吃,只是觉得俺太BT了,为了吃红烧肉居然步行了24km,那红烧肉真的那么好吃吗?实际上事情完全不是这样的。俺今天的想法就是想吃一块红烧肉,其次还要为吃这块红烧肉找一个很合适的理由,让大家在俺的这种转弯抹角中记住其他的情节,而忘记俺吃红烧肉这个细节,毕竟俺现在还在减肥计划中啊。何况在博客上和江湖立了字据的。
事实是,看了一宁的博客,知道他参加了厦马的比赛,还取得了1000多名的好成绩,成绩好像是5小时不到一点。估计要是让俺跑,绝对是有问题的,不过要是改成走呢,好像还是有点希望的。所以俺打算今天试着走走看。尽管以前也曾在北京满大家乱走,也曾绕西湖走过,但是始终不知道能走多少远。报社原先组织的几次毅行也都是报个名,算是走过了。从报社到下面的余杭区委所在地临平正好24公里,今天就当作走个半程马拉松试试看。
在有路标的记号下,俺测了一下,100米俺一般步子是在122步左右,速度是1分钟走130步,也就是每小时走6km。这样在路上补充了两瓶无糖饮料的前提下,共花费4小时零3分走完了全程。前3个小时没有太多感觉,基本正常,最后一个小时,胯部和脚腕明显发酸,心脏和呼吸正常。只是稍微出了一些汗,今天气温在19度,东南风3-4级,俺觉得很适合走路的。
一个月前在江湖发帖时(当时腰围标明2.65尺是错误的,几天后量是2.9尺),体重是83kg。现在的体重是76.5kg,腰围2.6。就是说一个月的减肥计划基本成功,但是离开俺定的标准体重75kg和腰围2.5尺还是有一点距离。
从明天开始,俺以后的运动计划有所改变,俺要为步行马拉松做一些准备,初步计划在王老师佩回来的时候,完成一次步行马拉松,距离应该也是42km又195米,时间俺定在8小时以内。
最后说明一下,俺在俺家楼下的大肚酒家,花5元买了一块东坡肉,三两口就咽下去了,忘了什么味道,埋单后扬长走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