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走的含义不是SBB地急行军,俺认为暴走是看一街风景。
以前在北京读书的时候,喜欢漫无边际地从中午一直在大街小巷闲逛,直到深夜,差不多把老北京的巷子都逛了个遍。后来学校搬到团河,为了进城看人艺或者青艺的演出,每次都是坐车从大红门走回学校的。
回到杭州后,喜欢骑车了,没有事情的时候,跨一相机,也是漫无边际地在城里转悠,拍好多相片,然后泡在暗房,离开公安后,自然得为生存着想,也就没有那么多的闲心了。在海南从海口暴走去永兴,那是被生计所迫,还没有那种,身处悬崖,发现草莓美丽的心态。烈日下,走在战备公路上的镜头也只有在后来的回忆中才显得有意义。
闺女好像继承了俺好走的习性,5岁就能绕西湖走一圈了,犹豫要晕车,所以到那里都是喜欢走路。有一次来报社,叶子说给她到楼下买东西吃,结果回来的时候说,坐电梯有点晕,不如走楼梯算了,叶子想,你一个8岁的孩子,还能走22楼,不过是走几楼再换电梯罢了,没有想到,闺女一口气就跑上了22楼,被叶子成为暴强。
昨天在图图家FB一次,回来没有什么事情,也就溜达回来了,不到10公里的路,算是小菜一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