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中午想去吃肉燕,结果小店在装修,只好去了另一家肉燕店吃快餐,果然味道不好,结果还把ZIPPO的打火机给丢了,郁闷。那是一款丹比尔斯的NO。7黄铜版,一直很喜欢,在手里把玩了半年多了,真有依依不舍的感觉。
我比较算是丢三拉四的人,但心爱的东西倒是从来不丢失的。最容易丢的是雨伞,对雨伞好像一点概念都没有。最早还在北京读书的时候,就常常丢伞,幸好北京雨水少,干脆就不用伞了。有一年放寒假回家,在上海唐姐那里中转,见外面下雨,唐姐非得要我带上雨伞,结果下了火车还是将雨伞忘在了火车上。
还有一次是同学家来了表哥,说三缺一叫我打麻将,那天也是下雨,结果从家带了雨伞过去,打完麻将已经是半夜了,但是雨还在下,于是从同学家借了把雨伞回家,第二天妈妈问我,你昨天带去的雨伞怎么和人家换错了,才记起,原来我是带伞的,居然还跟人家借伞。晕倒。
说到雨伞,最喜欢的是一篇80年代的讲国外酒吧的故事了,说一个进酒吧的人随手把雨伞给了出酒吧的人,出去的人说怎么还你,那人说,不用还的,雨伞也是人家给我的,现在你需要,那你就用好了,以后可以给下一个需要的人。也是因了这种理念,所以不管谁跟我借书看,我总是很高兴,书有人看,总比放在我那个书柜里要好得多,唯一不完美的是,我书柜里的成套的书变成了不成套得了。
在临平这个小镇上,曾经有建设银行,也搞过公用雨伞的事情,结果是老百姓很多人都去拿了但是雨伞再也没有回来,这一方面是说明我们还太穷,另一方面自然是素质低下。素质,素质岂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啊。
第一次有ZIPPO打火机,可以算是偷来的。80年代玩过浪声,嫌兜里装一个金属的打火机太重,也就新鲜劲一过,就不玩了,大概是前年吧,一次和阿佩几个朋友去旅行者酒吧喝酒,老板是认识的,于是拿出750克的一瓶威士忌喝,他们都加了汤丽水喝,俺说不喝纯的,没有味道,一喝就没有个完,基本被我喝完了,在朋友的纵容下,于是去喝隔壁两个MM的红酒,没有想到洋酒的劲还不小,一会就迷糊了,阿佩见我要出洋相,就打车把我送回办公室,第二天起来发现夹克的口袋里多了一个ZIPPO打火机,小巧,估计是那两个MM的。也没有办法归还了。后来那个火机被一个侄子拿走了。
后来过生日,阿佩送了一个,彭老大去美国回来带了一个回来,阿佩的丢了,又给还了王佩,不多久,阿佩又给丢了。只剩下我那一个。那次米娜来杭州,约了狗狗一起在烧烤店消夜,被强盗般的米娜抢走,从新又用回了一次性打火机。
在北泡登记的纪念版火机没有拿到手前,俺看来都得用一次性的了,在群里见张角上来,紧急催丫的,要他快点邮来,说儿子都快出生了,打火机还不见踪影,角角说,打火机和儿子快出生了有什么关系,靠,家里要多一个男子出来,没有打火机用怎么成啊,莫非爷儿俩还要共用一个打火机啊,不就是个ZIPPO吧。